寵物坐副駕駛算不算違章,會不會扣分罰款?很多人帶寵物開車出門時候,都喜歡把寵物放在副駕駛上,既方便又拉風,其實,這么做屬于違法行為。
近日,一輛小轎車正準備從重慶市奉節縣夔門收費站上道,令人吃驚的是,該車副駕駛位置上坐著一條大型寵物犬,而三名隨行人員坐在后排。駕駛員表示,一行4人準備去巫溪走親戚,寵物犬無人照顧,便一起帶走了。執法人員表示,把寵物放在副駕駛上,屬于妨礙駕駛安全行為,罰款200元,記2分。
一、什么是妨礙駕駛安全行為
妨礙安全駕駛行為,是指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時實施影響駕駛安全的行為。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明確規定了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時不得實施的行為,這些行為就是屬于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。但是作為一名駕駛人,應當根據自己的身體條件、狀況及車輛的情況,結合實際通行的道路,確保安全駕駛。
二、法律法規的規定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條:
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、文明駕駛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六十二條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:
1、在車門、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;
2、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、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
3、撥打接聽手持電話、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;
4、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;
5、向道路上拋撒物品;
6、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;
7、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;
8、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