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車主都知道,應急車道是在緊急情況下使用的,可是為什么有時候我明明是在很急的情況下才占用,卻要被罰款扣分呢?
有粉絲向車查查反映,面對應急車道很困惑:
用戶“超哥”留言咨詢:
“咨詢個關于應急車道停車的問題: 應急車道隨意停車的危害很清楚,但如果我本人駕駛過程中出現突發情況(不是車輛故障),如突然眼睛流眼淚不止(聞到刺激性氣味或眼睛有疾病),這時候不停車處理不行,如果這時候應急車道停車(人員不下車)三十秒或一分鐘,還需要后方150米擺警示標志么,如果被拍也算占用應急車道需處罰么?”
下面,小查和大家一起分享下那些關于應急車道的常用知識!
什么情況下占用應急車道,才不會被罰?
一、如果駕駛員在高速行車,因為身體疾病的原因,不能再繼續駕車行駛。這種情況下,駕駛員將車輛停靠在應急車道上面是合法的,不會受到處罰。
二、 如果在高速上,車主的車子突然發生了故障,如:剎車出毛病。這種情況下,繼續行車會危及到行車安全,或者車輛不能再繼續行駛,此時占用應急車道是不會受到處罰的。
下面這些情況不適用
一些自認為是緊急的情況,如:
1.“開車太累太困實在吃不消了,在應急車道臨時休息下”;
2.“開累了,換個駕駛員開開”;
3.“迷路了,需要設導航查地圖”;
4.“打電話”;
5.“為小孩換尿布”;
6.“要上廁所,下來方便下”等等。
上面這些情況交警一般不會認可,如因這些自認為很急的事,在應急車道臨時停車都屬于違法行為。
如何處罰?
罰款200元,記6分,一般15天內需要繳清。
如何在應急車道停車?
首先,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。
其次,在來車方向150米至200米、最右側車道與應急車道或者路肩分界線處設置警告標志。
最后,車內人員應轉移到車輛右前方的應急車道或者路肩上。
常見問題:
①一般而言,停車應急道超過3分鐘且沒有按照規定設置警示標志,就涉嫌違法在應急車道停車。
②偶爾不慎越線或者因為避讓需要借道應急車道,一般不會被認定為違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