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查查全新汽車知識類欄目《車主學院》上線,查查君為大家講解各類實用的買車、用車、養車知識和技巧。
《車主學院第73期》
發生事故,先報警,還是先救人?
昨日,發生一起小車追尾鏟車起火致2人死亡的事故(詳情請戳:追尾鏟車起火致2死!事故現場令人揪心…),鏟車司機忙著打電話報警,沒有第一時間去施救,引發了很多粉絲的大討論。今天查查君就和大家講講發生傷人事故時,到底是該先報警,還是先救人?
我們先來看看大家對這件事的看法。
很多人認為鏟車司機太冷漠了,事故發生后不積極施救,小車內2人最終死亡,這無異于“間接殺人”,見死不救該判刑。
也有一些人認為,鏟車司機沒有錯,發生事故時第一要自保,其做法不違法。
1.發生事故,到底是該先報警,還是先救人?
發生傷人事故后,到底是要先報警并保護現場,還是先搶救傷員?其實,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文規定,對于發生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,“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,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。”
相關法規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0條第1款規定:“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,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,保護現場;造成人身傷亡的,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,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?!?/p>
2.發生傷人事故,應該怎么做?
發生事故后,很多司機第一反應是立即停車,保護現場,然后馬上報警。不過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事故中有人身傷亡,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最重要的還是救人,于情于理于法,生命權要比財產權更重要。
有人擔心現場被破壞了怎么辦?其實大可不必過于擔心,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,因搶救受傷人員而變動現場的,只要標明哪些位置有變動過就可以了,最簡單的方法是用手機快速的拍幾張照片保留證據。
另外,發生傷亡事故,為了爭取寶貴的搶救時間,也可向過往車輛人員呼救,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“過往車輛駕駛人、過往行人有應當予以協助”的義務。
相關法規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0條第1款規定:“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,應當標明位置。乘車人、過往車輛駕駛人、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。”
最后說一點,鏟車司機不立即搶救受傷人員的行為,其實應該算違法行為,不過案件還在調查中,交警部門的詳細調查通報還沒出來,我們也將持續關注!
今日話題:你對這事怎么看?歡迎大家留言討論!